《廉洁自律准则》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重在立规,开列了“负面清单”,对党章的规定进行了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两项法规学习后,我认为要全面贯彻落实两项法规要求,必须通过他律和自律双轮驱动,真正实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
一要以上率下传递压力。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直接部署推动、督查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具体负责,纪委协助推动,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一案双查”典型案例的通报,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增强党政班子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
二要把握“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子不教、父之过,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严师出高徒,棍棒出孝子”,说的就是严是爱、松是害的道理。对干部出现的小毛病、小问题,如果不及时敲打、告诫,小错误会不断放大,最终不可挽回。作为党组织,应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坚持动辄则咎,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以啄木鸟精神盯住“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现象不放,以“润物细无声”地强化对干部的监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三要谨小慎微守住底线。每个党员干部走向“破法”,无不从“破纪”开始,不拘小节必将大节不保。因此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牢记“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的古训,切实做到“鞍不离马背,甲不离将身”,自觉对照“六大纪律”,认真审视自己的言行,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枝剪叶、荡涤心灵,从细微处入手,谨小慎微。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
四要适应新常态养成新习惯。党的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形势出现了崭新的变化,两项法规的修订,标志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的新常态已形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和动辄则咎将成为常态,部分党员干部一开始可能难以适从,甚至出现阵痛,这都在所难免。但作为党员干部应尽快适应新常态,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努力提高在新常态下创造性开展工作能力,久而久之,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