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供货合同样本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金额、数量、供货时间及数量 签订时间:
二、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量符合标准,供方负责质量的期限为提货始壹年内。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双方就所供产品的质量和数量进行现场验收。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送货至需方指定场所。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无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标准验收,提出异议期限为提货始三个月内。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无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根据实际验收数量结算货款。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一、违约责任:产品在交货始壹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交由庆阳市人民诉讼。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
(3)合同有效期至供需双方履行完所有的权利和义务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供货合同样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的品种名称: 。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
三、甲方保证:依照国家相关准入条件,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所供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同批次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或定点屠宰企业出仓单和动检部门检疫合格证或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并提供每批货品的清单或购物凭证。
四、货物验收:乙方对甲方所供的每批货品应进行验收,对交付的货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或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企业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因质量问题严重或被相关监管部门查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供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供货合同样本
供 方:
需 方:
1、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需双方就下述采购业务达成如下条款:
2、以上实际供货价格系指包括全部设备价、税费、包装费、运输、安装、调试、必不可少的部件等费用,以及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营业税和其它税费。
质量保证
供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国家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
合同货物在交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损失,如撞、刮、裂、损等均由供方承担责任;合同货物交货后,除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外供方概不负责。
交货(或安装)时间、地点
1、供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货物送达(或安装)至以下指定地点: ,并配合需方做好验收工作。
2、在交付时,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保修凭证等一切相关资料及配件。
售后服务
上述产品的免费保修期为交货并验收合格后 ; 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并验收合格后 ; 供方售后服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验收
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后组织验收。
货款的支付
合同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后,供方持供需双方签字的送货单,一次性结清货款。
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在合同货款支付时一次性扣除。若超出交付期十天(含十天)以上的,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2.供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完合同义务后,需方无故拒签 (遇不可抗力除外),每逾一天,需方应向供方支付合同价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如遇特殊情况需方要求推迟履行合同的,必须事先征得供方的同意,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3.供方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或造成的损失额供方必须作出相应赔偿。
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签定的供货补充协议和供货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合同的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经供方和需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需方各执一份。
3、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年 月 日
产品供货合同样本
甲方(需求方):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的品种名称及价格:
其它,
二、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
2、符合甲方对货品的要求及标准。
三、乙方保证:依照国家相关准入条件,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送货人健康证等原件送甲方查验,并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单位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甲方备案。
四、供货方式:乙方应免费提供签约产品所有品种的样品,如乙方更换产品或包装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提供新样品。甲方对所需农产品需提前1日通知乙方,并告知相关产品名称、要求。乙方根据甲方的订单及时按规定的名称、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货物验收:甲方对乙方所供的每批货品应进行验收,对交付的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甲方质量要求、卫生要求或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企业的,甲方有权拒收。因质量问题严重或被相关监管部门查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投诉或要求退货,乙方必须接受无条件退货或换货,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供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七、付款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向指定地点供货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每月30号结账,次月10号付款。
八、违约责任:
1.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甲方不再需要乙方送货的,或乙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甲方的,均应提前30 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1%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15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3.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人民提起诉讼解决。
九、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十、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进行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供货合同样本
甲方(卖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乙方产品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以乙方每次提交的订单为准,参考附件一。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1 .合同价款: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件二 。
2、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 %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第三条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1、甲乙双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2、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第四条 交货方式、运费、风险承担及交付地点
1、交货方式: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2、 运费: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风险承担: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 交付地点: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为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乙方指定的上述交货地址,乙方自行承担因送货地址不准确所造成的损失。
5、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
第五条 检验及质量保证
1、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2、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3、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
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退货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或者换货。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3、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事件: 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内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2、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