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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轻伤重伤的鉴定标准

来源:枫云教育

轻微伤轻伤重伤的鉴定标准:

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轻微伤的鉴定应在被鉴定者损伤消失前作出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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