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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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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赔偿的条件有:

(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二)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

(三)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

(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

一、医疗事故分几级

医疗事故分四级,具体如下: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一、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并签订协议书;

2、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诉讼解决;

4、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二、医疗事故认定标准如下:

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行为的违法性;

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总而言之,医疗事故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发生重大医疗事故之后,相应的医疗机构应在1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是需要调查病人死因,遇有不能确定病人死因或死因有异议时,应当在病人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涉及到医疗事故的善后工作,包括对病人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支付赔偿钱款。

二、医疗事故医疗过错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医疗过错认定的条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三、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构成要件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客观条件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卫生管理法律,直接行为人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主观过失,并且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间有直接因果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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