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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罪中赌资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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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赌资的法律规定

罪主观上必须具有营利的目的,以娱乐为主带有性的行为不构成罪。行为情节不够严重的,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构成罪的,可处管制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并处罚金。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实行劳动教养:

1、参与,个人参赌的财物在五千元以上的

2、因被机关处理后又继续的

3、多次为提供场所、赌资、赌具、交通通讯工具的

4、多次为放哨、通风报信、护场的

5、教唆、诱骗、胁迫他人的

6、在道路、车站、码头、公园、客车、客轮等公共场所设赌的。

二、涉嫌罪判刑多少年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开设赌场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实施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1、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2、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的

3、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的。

三、中赌资的种类

赌资包括三种形式的款物,即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赢取的款物。除此之外的款物,例如行为人随身携带的尚未用作赌注或者换取筹码的现金、财物、信用卡内的其他资金等,则不能视为赌资。

在网络中,点数相当于现实中的筹码。这种计算方法,只适用于计算机网络中对用作赌注的款物和赢取的款物的数额的计算,能够反映计算机网络中真实的投注数额和赢取数额。

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应当予以没收。参赌人临时乘坐的汽车、船只、临时联络用的手机等,则不宜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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