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是指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规定,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给予的补偿。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或二者相结合。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个人住宅应优先给予住房保障。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若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和鉴定。市、县级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予被征收人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1、这个每个地区的具体规定是不同的,可以参照: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结语
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拆迁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被征收人应得到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级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予被征收人相应支持。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市场价格,评估由资质认证的机构进行,如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和鉴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法律、行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