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在公务员表彰奖励制度的带动下,促进表彰奖励工作机制的发展;
2.科学规范地推动表彰奖励工作,奖励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优秀的个人;
3.充分调动机关和广大民警的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从而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人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参加;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的行为。